桂陽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為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公開權利人)獲得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編本《指南》。
一、縣政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工作機構:桂陽縣政府辦政務管理室。
辦公地址:縣行政中心177辦公室。 聯系電話:0735-4426030
郵政編碼:424400。
電子郵箱:zfbzwgls@163.com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向社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權利人可以在桂陽縣政府門戶網查閱,也可以到縣政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工作機構桂陽縣政務公開工作辦公室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開:
1.桂陽縣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gjktxl.com;
2.新聞媒體、公告欄等。
(三)公開時限。各類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單位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能遲于信息生成后15個工作日。
三、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范圍。公開權利人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于《條例》第十四條第四款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請獲取。
(二)公開程序。
1.申請的提出。申請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桂陽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表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其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方式。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桂陽縣政府門戶網站上直接提出申請,也可下載《申請表》,填寫后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口頭申請。申請人采用上述方式確有困難的,可以采用當面口頭提出申請,本單位受理機構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公開權利人的姓名、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系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做好記錄。本單位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申請處理。
(1)審查。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可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并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資料。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詳見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見下面附表)。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答復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其他處理。
①屬于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③不屬于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實際情況。
④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開權利人實際情況。
⑤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四、監督方式
公開權利人可就桂陽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縣監察局(聯系電話:0735-4470305,郵政編碼:424400)舉報投訴,還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桂陽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 請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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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名稱 |
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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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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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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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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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或者 其他 組織 |
名 稱 |
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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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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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聯系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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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姓名 |
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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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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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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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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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況 |
所需 信息 內容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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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 填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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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索取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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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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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選) |
獲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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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紙面 □ 電子郵件 □ 光盤 □ 磁盤 |
□ 郵寄 □ 快遞 □ 電子郵件 □ 傳真 □ 自行領取、當場閱讀、抄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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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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